文:林哲玄
10月25日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的2023年《施政報告》裏醫療衞生篇幅的著墨不小,其中最為觸目的要數建立「第一層審批」藥物註冊機構以及香港居民內地就醫的安排。我談談後者。
香港居民內地就醫
港人在內地就醫和港人到內地就醫的是兩個概念。前者為常住內地的港人提供更方便的就醫選擇,後者為居港的港人提供更快速的服務選擇。任何方案都牽涉資源過河,要過河的有: 錢、數據、藥物、人。先講錢。
長者醫療券過河不夠 自願醫保應一同過河
長者醫療券在原有2個內地使用點外增加了5個。7個使用點對於分散9個內地城市的港人來說,還是不夠。推廣內地居民與家庭醫生簽約是國家大健康策略,概念上與香港推廣基層醫療,一人一家庭醫生不謀而合。長者醫療券的內地使用點應多考慮家庭醫學機構/社區保健機構,鼓勵長居內地的港人就地簽約家庭醫生,費用以長者醫療券報銷。畢竟,長者醫療券原意是提供預防性醫療和偶發性疾病的治理,金額也不足以治大病。
我不反對以長者醫療券報銷醫院開支,但我更建議優化由特區政府監督的自願醫保,擴展使用範圍到大灣區和內地其他城市的指定醫院,讓市民有信心使用自願醫保,也鼓勵市民購買。以長者醫療券家繳付庭醫生簽約費用,以自願醫保報銷住院開支,是解決基層醫療和上層醫療的融資的良策。
數據過河如何實現?
《施政報告》沒有詳細解釋「醫健通+」如何實現病歷過河,我試試推測,不中就算是倡議。醫生即使沒有老花也不會從病人手機上閱讀詳細病歷,但手機可以產生一次性密碼供網路程式(web-based app)登入。醫生不需要下載或安裝程式,網頁可以只顯示病歷,不能寫入、下載、儲存或打印資料。內地醫生所寫病歷如何過河來港大可以用概念相同、方向相反的系統。
藥物過河已有先例 修訂法例回應需求
大灣區所使用的藥物與香港大同小異,但內地多用中西醫結合治療,而輸入新藥香港往往較早使用。個人認為治理慢性疾病和偶發性疾病的大部份藥物均可當地購買。本港現行法例不承認電子藥物處方,處方只能打印或手寫實體紙張,還要手寫簽名。藥物郵遞過境在疫情期間已有先例,頗為成功;大規模郵遞需要系統化,依法監管。修訂法例,有其必要性。
採購內地醫療服務
香港公立醫院專科門診、掃描和手術輪候時間過長是經久解決不了的問題。購買內地相關服務(把病人送過去)可以解決部分短期問題,但是內地居民對醫療的需求也大,我們取去了部分醫療資源,將令內地居民看醫生更難。兩地合作處理一方比較熟悉的病種,例如某些罕見疾病,我是支持的,但長遠來說,我們自己才是香港醫療挑戰的主要責任人。
多管齊下應對挑戰
面對挑戰我們必須多管齊下,一方面增加人手,一方面優化公私營協作,同時善用醫療衛生各個專業人員:護士作為個案經理,管理病人的慢性疾病;職業治療師或精神科護士帶領社區精神健康團隊監督精神科病人的治療和康復,為市民評估精神健康,適時轉介精神科醫生;臨床藥劑師在社區解決病人覆配藥物和服藥的種種問題;物理治療師為長者評估平衡力和體能,給予適當的訓練預防跌倒,並解決退化疼痛等問題。網羅各醫療衛生專業人員組成社區醫療網絡,是基層醫療的基礎。
總結
我感謝行政長官的2023年《施政報告》,充實的內容和廣泛的涵蓋面回應了不少市民對醫療衞生服務的關注。報告內容言之有物,整體甚值支持。
常住內地的香港居民對基層醫療需求應通過家庭醫生簽約解決,醫院醫療可由政府選定多點名單,以客觀認證遴選。我認為家庭醫生簽約的費用可來自長者醫療券,而醫院開支可考慮以自願醫保報銷。
我們發展數據、藥物、金錢和病人過河合作時,不要忘記當地也有醫療服務難題,香港的醫療難題還應由我們擔當主體責任人。多專業合作,人盡其才與增加人手同步進行,才能充份回應市民的訴求。
作者為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顧問
新聞來源: 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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