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賣廣告。。。還有其他
在口腔健康中期報告,政府表明有意增加對普羅大眾提供的牙科街診服務最少一倍。
1. 我贊同政府通過與私人執業牙科醫生和NGO合作增加公共牙科服務。將來計劃推行時,政府務必充分向市民推廣,也要積極招募私人執業牙科醫生參加。
2. 將來牙科衛生員與牙科治療師跟牙科醫生之間的具體工作關係如何?例如洗牙可以出血,而病人如果最近接受了心臟支架手術或者正在服用某些藥物,須由牙科醫生判斷是否合適進行步驟,更具入侵性的步驟的安全須求就不言而喻。牙科衛生員和牙科治療師是否需要與牙科醫生在同一屋簷下才可以工作?
3. 有關DRO修訂,非本地畢業牙科醫的「工作為本評核」具體如何操作?評審員的資歷、評核的內容、方式和頻次如何決定?有沒有客觀的合格標準?
4. 醫生和市民在醫療知識方面是不對稱的,誤導性的廣告可以令市民以為自己需要接受毫無必要的醫療步驟,所以香港的醫生和牙科醫生不賣廣告是保障市民。請問政府會否禁止使用醫療券的內地牙科機構在香港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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