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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哲玄|香港的醫療困境:公私營合作欠彈性

文:林哲玄


輪候公立醫院排期,小病等到危疾,看私家專科醫生又貴,將來,我們都到內地看病嗎?還有其他的辦法嗎?首先合理推動公私營協作策略性採購,香港肩負承擔港人醫療服務的主體責任,不應該卸責周邊城市。個別病種或個案與周邊城市合作當然可以,合作應是雙向的,互惠互利的;其次善用本地資源充分開發人手,如今私人醫生比以往有更多空間和容量提供公共醫療服務,即是透過公私協作,策略性採購提供。 可惜,公私營協作也好,策略性採購也好,從高血壓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GOPC-PPP)到今天的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CDCC),同樣讓人失望。


問題不少且有跡可循


香港10%的人口患有高血壓,如果一半到公營醫療體系就診的話就有好幾十萬人。參加GOPC-PPP高血壓計劃的病人數目2021年為39,700,政府聲稱計劃成功。慢性疾病共同治理計劃登記市民17,000人,佔全港人口的0.2%,政府也聲稱反映踴躍,同樣是自欺欺人。CDCC醞釀之時,我鼎力支持為計劃站台,設計階段我多次與基層醫療專員商討,督促計劃可行、合理。 可惜,事與願違,如今的計劃我無法向同業推薦。


舉例說,張醫生與陳先生有30年醫病關係,互信基礎穩固。醫生日常診症連3日的藥收350元,陳先生深知大病、貴藥要另收藥費80至200元不等,也樂於付出,一直以來相安無事。今天陳先生參加了CDCC,張醫生成為他的登記家庭醫生。慢性疾病之外,當然也可以看偶發性疾病,但是按計劃規則醫生不可以因為貴藥多收藥費。診金港幣316元,咳藥水的價就數十元,醫生不願免費,病人願意付費,計劃卻不容許醫生收費。結果,好好的醫患關係變得酸酸的。其他的例子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350元診金連3日藥在相同發達程度的經濟體都不為貴,在美國也是350,不過是美元。設計收費規則的人可能一天私家醫生都未做過,不明白大家面對的難處,卻又不聽大家的意見,只聽漂亮話,閉門造車。我提出質疑,得到的答案是:「不用擔心,醫生都懂的,開4天藥就可以收錢。」


其實話不是這樣說的,醫生為了多收藥費硬要多開一天的藥,這算什麼醫德?又有說太彈性的話醫生會濫收,對不起,醫生不是賊,請不要當醫生都是賊。我聽過局方同事說,看個專科醫生連抽血化驗,一起10,000元,但那是高官的名醫友人,退休教授,而我們絕大部分是普羅大眾服務街坊的醫生,不敢僭越。總不能因為香港醫生收費比深圳貴,就指香港醫生濫收費,要比較,就應該比較醫管局成本再加租金。公開醫管局成本,讓市民心裏有底,政府計算策略性採購價格也應該以醫管局成本作為基礎。私家醫生都要交租出糧,還有藥物過期棄置等成本。 如果我們的政策是貴就向內地購買,那麼按此種邏輯推論,醫管局應先結束,或許只剩下急症,因為醫管局成本比內地高,相信這不是大家想見到的。


作者為醫療衞生界立法會議員、香港護理專科學院顧問



新聞來源: 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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